央廣網北京12月3日消息(記者劉禕辰)據中國之聲《央廣新聞》報道,今天上午十點,國務院新聞辦公室舉行發佈會,介紹《全國資源型城市可持續發展規劃》有關情況。資源不可再生,城市發展卻需要持續,如何破局?
  國務院發佈的《全國資源型城市可持續發展規劃》是我國首次在城市資源型城市領域發佈的國家級規劃,它體現了國家對資源城市可持續發展的重視。資源型城市為過我國的能源供應,為建立獨立的自主的工業體系做出了貢獻,但它也做出很大的犧牲,積累了一些矛盾和問題。
  這一次國家通過長期調研,摸清了國家資源型城市的家底,將200多個資源型城市確定為分為四個類型。首先是成長型的資源城市,它的資源開發還處於上升階段,資源的保障潛力還很大,對這樣的城市,國家所做的事情就是規範它的有序發展,提高資源開發的準入門檻,合理確定的資源開發的強度。而對於成熟型的城市,也就是現在資源開發已經到了比較好的程度,但是需要的時間是跨越型的發展拉長產業鏈條。但有一些城市已經衰退,它的問題就是要解決歷史遺留問題,千方百計的促進已經失業員工就業,推進棚戶區的改造,解決最突出的民生問題。
  對於已經屬於再生型的資源性城市,是它已經有接續的產業,已經擺脫了資源型產業的依賴,已經開始進入較好的上升軌道,這些城市要引導它的創新發展,建立新的可持續發展的機制。  (原標題:資源型城市可持續發展規划出台 分成長衰退等四類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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